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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章 巧思

第35章 巧思 (第2/2页)

所以太子能从这想事,让高洋很是欣慰,甚至隐约有些愧疚。
  
  “你说得有些道理,之后写份奏文,拿个章程出来。”
  
  高洋轻咳两声,问起还未打开的另一个匣子:“这是什么?”
  
  同样是由高殷亲手打开,只见他手中端着一根轻巧的鹅毛。
  
  高洋看不明白,笑着问:“怎么?要朕插在发髻上,能治头疼之疾?”
  
  高殷拿出备好的墨汁,解释道:“这是孩儿偷懒的办法。有时研墨麻烦,孩儿就会先存好墨水,在一些不甚讲究的地方用,会方便一些;这鹅毛也是一样的,您看。”
  
  高洋仔细观看,发现羽毛的翎管处已经被削尖了,高殷将那儿蘸上墨汁,在纸上书写。
  
  “这是……”
  
  高洋眉头挑起,这似乎是用羽毛制成的笔。
  
  它与毛笔不同,毛笔字虽然更加美观,但笔触是毛,落笔较软,需要掌控力度和速度,还就此诞生了书法,正说明毛笔的使用颇为费劲,能就这样琢磨出一门学问。所谓学毛笔锻炼耐心,实际上就是说毛笔本来就需要练习。
  
  而这羽毛笔是硬头的,上手就能用,而且字小、细,能够填入更多字数,因此就节省了纸张成本。
  
  而且一看就知道它的成本只是一根羽毛,比起要特意搜集众毛而制成的毛笔,羽毛笔也是肉眼可见的成本低廉。
  
  “……儿想不用细说,以父皇的英明,应当足以看出这羽毛笔的妙用。”
  
  高殷停笔,展示自己的成果,一页纸上写满了三百字,而以往用毛笔只能写上七十字。
  
  高洋忍不住赞叹:“真是巧思也!”
  
  为什么中国古代,往往书籍资料都很精简?不是他们不想多写,而是中国早期是用刀子刻字在竹简上,中后期用毛笔写在纸帛上,碍于书写材料的限制,文字内容必须精简。
  
  即便能写极小字者,那也需要长久的练习,毛笔的笔触真的太软了,很难控制。
  
  但这羽毛笔用两根手指就能自由拿捏,轻易地写出极小字,同样一份材料,这羽毛笔可以多写数倍的内容,大大方便了文字的编写和传播。
  
  高洋可以想见,假以时日,羽毛笔会威胁到毛笔的地位,因为它真的是太方便了。
  
  他接过高殷递来的羽毛笔,发现真的很轻,自己一只手指就能抬起来,两根手指夹在手中,忍不住转动。
  
  高殷见状,退至侍者身后,侍者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羽毛笔中的墨汁洒在脸上,逗得高洋一乐。
  
  “这种羽毛笔的笔头坚硬,容易磨损,需要用小刀再削尖,而且寿命不久,一根只能用七日左右。但……”
  
  高殷从侍者身后出来,幽幽说道:“它绝不会像毛笔一样掉毛,造价又低廉,和存好的墨汁一起配用,文房四宝,就可以少了一个砚台啊。”
  
  南北朝的时候,已经有文房四宝的称呼,也就是笔墨纸砚。
  
  世家大族和朝廷公卿,还是会继续用精良的毛笔和砚台的,这代表着一种牌面,一种生活格调,就像星巴克的会员卡是沪爷的签证。
  
  但出门在外,随身带一个砚台就很沉重了,如果用羽毛笔,只需要准备数根羽毛,纸张,和一瓶存好的墨水,远远比带砚台方便得多,对底层士民十分利好,同样是一门适宜的买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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