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二十四章.进退两难的坑 (第1/2页)
韩非什么都没要。
表示为父王解忧,是他的本分。
为国分忧,更是义不容辞。
不过,韩王安也知道,想查案必须有个合适的身份,尤其是被审人中还有自己的两位王兄,这让真相水落石出的难度又往上拔高了一层,又因韩非是自己的儿子,即便他与这个儿子八字不合,一看见这个儿子就总觉的心烦,可这毕竟是他的崽,是韩国承认的九公子,约等于九殿下,总不能让这小子空着手去查案。
故此,扔给韩非一个“司寇”之职。
司寇这个名字听上去不咋地。
像是一个小官。
实则不是。
司寇,是战国时的称呼。
放到后世朝代,延尉、司隶校尉、刑部尚书等,都是对“司寇”这个职位的另一种称呼。
职权能力与职权范围高度重合。
故此,把司寇视为战国时期掌管法律的一把手,或许还有点夸张,因为法律的解释权永远掌握在帝王的手里,想做一把手,先看看帝王信不信任你再说,信你的,能允许你这么说,不信的早就一个“大逆不道”的名义扣上,拖出去砍了,不过,如果把司寇视为战国时期掌管法律的二把手,那可就真是本本分分,一点都没掺水分的那种二把手了。
当然了,韩王安不可能把掌管律法二把手的位置如此轻易的交给韩非,哪怕这是他留下的坑。
所以,他给韩非提了一个要求——如果韩非能破了这鬼兵劫饷案,找回那十万两黄金,他就把这司寇一职交给韩非,也就是把前面那个“代理”二字拿下去,转正,可如果韩非破不了这个鬼兵劫饷案,那就不好意思了,冷落与弃用是可想而知的。
补充一下。
找回军饷是有时限的。
不可能等伱个十年八年,等你把那批不知道是不是当年丢失军饷的十万两黄金找回来,还给你司寇一职。
过时不候。
“可就算你破了这鬼兵劫饷案。”
“你也要领司寇一职。”
入夜。
时间,晚上六点
地点,紫兰轩。
听着韩非絮絮叨叨的吐槽,林朝辞若有所思的从餐盘里的整只烧鸡身上扭下一根鸡腿,拿在手里,语气里不自觉就多了几分意味深长:“他给你挖了一个坑,一个让你不管怎么做都只能踩坑的坑,往后退,是姬无夜的坑,往前走,是韩王的坑,不管是太子还是四公子韩宇,他们在朝堂上的身份都不是官员,而是王储,如果你成了司寇,等你下次再见到你的这两位兄长时,你就不得不低他们一头,就算你做的再好,做到让所有人都挑不出毛病的地步,你这辈子的上限也只能是一位皇室宗亲,辅佐大臣、顾命大臣乃至托孤重臣,你想变法什么的,终究要看别人的脸色。”
没错。
皇子是没有官职的。
啊不,应该说王子。
反正这个时代的王子,也就是韩非这种公子,跟后世朝代里的皇子差不多,所以也就用“皇子”这个笼统的称呼覆盖了,意思不差就行。
而放眼历朝历代,都没听说过一位有志向夺嫡的皇子,在朝堂上竟还有一个地位颇高的官职。
夺嫡这条路不好走。
可你要是想走,也是有规矩的。
不是说我想夺嫡,就能算数的。
夺嫡这条路,讲究的是大朝堂与小朝堂区分开,大朝堂指的就是现任皇帝掌管的朝堂,文武百官的那种,而小朝堂是每一名皇子在开府后,通过拉拢与培养武将、文官形成的一股小势力,这股小势力的目标只有一个——把他推上那至高无上的皇位,并获得从龙之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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